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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07-08   |  【 大  中  小 】  |  【打印】 【关闭】

 

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

 

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,应熟悉相关实验设备安全使用常识,遵守安全制度,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。

2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,必须熟悉检测内容、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,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。需在通风柜中进行的实验与操作,严禁外移。使用剧毒品,需全程采用保护措施。

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加热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,使用时放在不燃操作台上,并与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。易燃、易爆品禁止用明火加热。使用煤气、电器加热时要坚守岗位,用后及时关闭。

4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品领取要指定专人。室内不准大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放在一起,要远离火源。

5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。如遇火警,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,应及时向上级报告,并通知相关部门(本所监控室电话:2318)。

6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工作结束时,要对煤气、电、水源、药品、通风等进行认真的检查。

 

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02年8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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