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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07-08   |  【 大  中  小 】  |  【打印】 【关闭】

 

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

1.       进入实验室,所有人必须着白大褂,并保持实验室安静。

2.       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,发现仪器有故障者,应立即向管理员报告,严禁擅自处理。

3.       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按原样放回,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它实验室。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,应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请求。

4.       所有实验室存储的样品、试剂必须如实写好标签。

5.       所有在实验室冰箱或冰柜里存放的物品用完后需及时处理。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理无标识和过期的样品。

6.       实验室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危害气体的实验,应在不燃结构的通风橱内进行。

7.       实验过程所产生的感染性培养物、菌株及相关生物制品及其它具感染性实验室废弃物,应视为医疗垃圾进行相应的特定处理。

8.      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、用餐,保证通风洁净,闲杂人员不得入内。

9.       实验工作完毕后,做好整理工作,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和门窗。

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02年8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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